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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报》采访中国司法部长张福森
2003/05/03

    中国司法部长张福森在访问埃及期间接受了《金字塔报》记者采访。他指出,中国尊重人权,并自1979年起颁布了一系列标志着司法和立法改革的重要法律。迄今为止,中国已颁布了400多项新法律。其中,新修订的刑法首次规定了无罪推定;除罪犯外,公民不受任意拘禁或审判;在定罪以前,任何犯罪嫌疑人均被视为无罪。同时,中国法律还第一次规定,如政府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对其提起诉讼,即"民告官"案件。

    张部长表示,他此次是应埃及司法部长的邀请访埃的,旨在促进两国在司法领域的经验交流并了解借鉴埃及的司法制度。访问期间,张部长分别拜会了埃及总理奥贝德、人民议会主席苏鲁尔、协商会议主席希勒米、司法部长法鲁克、总检察长和内政部长阿德利等,并与最高法院法官等司法界重要人士进行了会谈,双方同意将加强两国司法界各层次的互访和交流,并就在适当时候谈判签署《中埃引渡条约》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在谈及访问情况和目的时,张部长表示,近年来,在两国领导人的关怀下,中埃两国各领域的合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司法领域,两国合作不断深化,司法界的互访有所增加。1994年,两国签订了《中埃关于民事、商事和刑事司法互助的协定》并已得到顺利实施。在此背景下,此访旨在继续推进两国司法合作。

    张部长表示,中国目前正致力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979年起,中国开始全面加强立法工作,颁布了许多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至今已有400多部,其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来,中国开始推行了有中国特色的立法和司法改革。这既需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也需要借鉴包括埃及在内的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因此,中国也十分重视与埃及司法界的交流,希望在此访中了解埃及司法制度的先进之处,以资借鉴。

    当记者问及社会主义法治和新法律问题时,张福森部长表示,所谓社会主义法治就是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管理政治、经济及文化生活。

    张部长指出,为维护司法公正,中国还颁布了几部诉讼法,全面规定了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中国所独有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了公民就政府违法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该法律实施后,中国出现了许多"民告官"案件。据统计,其中约有35%的案件是公民胜诉。这项法律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具有重要作用。

    张部长对埃及司法制度表示赞赏。他认为,埃及司法制度合理地分配了不同司法机关的权限,侦察、调查、审判和处罚等各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各国司法体系既有相同和相通之处,同时又各具特点。中国希望能借鉴埃及制度的优秀之处,为中国法制建设服务。

    张部长表示,他与埃方的正式会谈是坦诚的,双方同意将就立法、司法及其他共同关心的法律问题合作召开论坛或研讨会,加强经验交流,相互借鉴学习。例如,目前埃及非常重视寻找调解等诉讼替代方法,减少案件数量和节约诉讼时间。而调解在中国具有很长的历史,并得到了广泛应用。在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各级调解委员会在解决婚姻、家庭和财产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中国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还就进一步扩大调解范围和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等问题出台了司法解释。

    在被问及美国攻击中国人权状况时,张部长非常平静地说,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人权,并致力于保护中国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这在中国宪法和法律中有明文规定。当前,确有许多外国人不了解中国社会的真实情况,另有一些人无端指责中国人权状况则是别有用心的。比如说中国监狱中存在酷刑和看守人员侮辱囚犯的现象,事实是,中国已于1994年颁布了专门的监狱法,明文规定要善待囚犯、尊重其尊严和人格并保护其合法权益,禁止任何形式的酷刑和侮辱。该法律还规定,任何犯有上述行为的监狱管理机关和管理人员都会受到处罚。

    张部长说,我们承认还存在着极少数监狱管理人员在对待囚犯时有行为不当现象,但我们针对这些情况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当得知有关情况或接到投诉时,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轻则处分,清除出监狱管理队伍;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司法惩处。

    张部长表示,他在拜会埃及内政部长阿德利时,讨论了监狱管理问题。双方一致认为,监狱是执行法律判决,惩罚犯人的地方,同时也是教育和改造犯人的场所。代表团还参观了埃及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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