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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赴华签证须知
2009/04/27

  受理申请时间:周日至周四08:30-12:30;

  发证时间:周日至周四10:00-12:30;

  不受理邮寄办理,当事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来馆申请签证,无需预约。

  一 、申请旅游签证(L)所需材料:

  1.有效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一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填写清楚、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张,并加贴一张本人近期2寸标准照片(如申请加注携行儿童,须附贴一张儿童照片);

  3.对首次申请者,应领事官员要求,须出具与签证申请相关的其他材料,如往返机票等。

  4.如中国公民的配偶或子女申请多次入境签证,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5.持非埃及护照的申请者,须具有3个月以上的埃及居留期(旅游者须出具该国驻埃及使馆的信函);

  二、 申请访问签证 (F) ,除第一条外,还需:

  1.中方(如政府机关,企业或学校)邀请函;和/或

  2.中方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表。

  三、 申请工作签证 (Z) ,除第一条外,还需:

  1.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

  2.中国劳动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或中国国家外专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聘任书";

  3.中方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表。

  四、申请学习签证 (X) ,除第一条外,还需:

  1.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

  2. 中国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3. 中方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表。

  持Z签证和X签证人员,自入境后30日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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