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签证/进入许可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者前往香港  

  一、可免办进入许可的情形  

  持中国护照,自海外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持中国护照,自内地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出示联程机票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件(如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后,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  

  二、因其他事由入境香港,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无论过境或入境香港),均须事先办理进入许可  

  三、申请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时间  

  (一)申请方式:  

  1. 赴港旅游或考察的申请人可向使领馆递交申请(个别申请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2. 因其他事由赴港,申请人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了解详细信息),亦可通过使领馆将有关申请转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  

  (二)申请材料:  

  1. 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申请表及照片:填写香港签证/进入许可申请表格,提交1张护照照片。  

  3.申请人在埃及的居留身份证明:如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访港目的,提供证明文件。  

  (三)办理时间:  

  1.使领馆权限内审发的进入许可,需4个工作日或更长。  

  2.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进入许可申请,时间不确定。最快需要1个月或更长。  

     

  埃及公民赴香港  

  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埃及公民,免办签证,可在港停留90天。  

     

  第三国公民赴香港  

  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非埃及籍的外国公民,是否需要申请签证,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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